宝盈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宝盈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宝盈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宝盈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3月4日宝盈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宝盈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小平所作的《宝盈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幸福宝盈建设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县十六届官方五次会议秘书处 2015年3月